上海线装书回收 上海回收线装书 线装书回收古籍是史料的记录载体,古籍的阅读无法拒绝人的触摸,因此比其他文物更易损坏。尽管《文物保护法》历经多次修改,但其重心都在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保护,尚未考虑到分藏在各家图书馆的古籍保护。
古籍与文物均为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其本质相同,均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以及史料价值。因此,古籍又在《文物保护法》中被列入“馆藏文物”,在《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分类标准(试行)》中被列为第10类(绘画类)、第11类(书法类)、第12类(拓片类)及第23类 (文献图书类)。
但古籍与其他馆藏文物及不可移动文物具有的大差异是具有文献价值,文献价值是通过对古籍记载的信息内容的阅读和研究而体现出来的。因此,我国绝大多数古籍自古以来都保存在图书馆,供读者阅读利用。若古籍束之高阁,不让人阅读,古人留下文字记载的初衷就无法实现,古籍也就失去了其重要的文献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