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结构的检测报告编写过程中遵循以下几大原则:
(1) 结构既有部分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强度的实测值确定;当材料的性能符合原设计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规定取值;
(2)设计时应考虑既有结构构件实际的几何尺寸、截面配筋、连接构造和已有缺陷的影响;当符合原设计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规定取值;
(3)应考虑既有结构的承载历史及施工状态的影响。历史年代,建筑背景等时代因素相结合,考虑既有房屋对周边建筑及居民的影响,也要考虑建筑实际的当前状况,给申请检测的单位提供中肯适宜的修缮或改造方案,为后续建筑改造或修缮提供数据依据。
常见建筑材料取样检测内容
竖向承载力(静载)
1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
4本地区采用新桩型或新工艺;
5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
6试桩不合格或因设计方案调整工程桩规格要求与试桩不一的;
检测不应少于总数1%且不应少于3根,当桩总数<50根时,不应少于2根[以单位工程为计量基数,对单位建筑面积小于1000M2且同一施工单位、同地质条件、同桩规格、同机械和施工方法的建筑群可视作一个计量基数]。
竖向承载力(高应变)
可不做静载试验时的承载力检测
检测前应做动静对比试验,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