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旧书回收 静安区回收旧书 旧书回收按出资情况分,可区分为官刻本、私人刻本、坊刻本。
a.官刻本是指历史上各朝代中央和地方的机关衙署以及其所附属的机构所刻印的书本,凡由中央各部、地方各级行政、文化机构、各省官书局等单位出资或主持刻印的书,都可称为官刻本。历代官刻本由于经费宽裕,一般开本较大、行格疏朗、版式整肃、纸张考究。但官刻书,常常校勘不精,甚至脱文短卷,给阅读造成很大不便。不过象书院等文化教育机构刻的书,师生品位较高,刻书多加选择,校勘又十分精细,颇有好的版本。
b.私人刻本也称“家刻本”,包括个人、家族和家塾刻本等。在雕版印刷书籍盛行之后,尤其是南宋,不仅私人藏书家渐多,而且个人、家塾刻印书籍的也逐渐增多,到了明清两代,更有了以收藏、校订、刻印书籍著称的个人和家庭,如著名的毛氏汲古阁。私宅家塾刻书的性质,与坊肆刻书不尽相同。坊肆刻书专迎时尚,易于发行,旨在营利。而私宅家塾刻书多出于对圣贤、先辈、师友的崇尚,要推广某种思想学说,不以营利为主。正因为如此,私家刻本校勘精细、刻印精良、书品考究,颇受藏书家青睐。
c.坊刻本是指以刻印书籍为营业的书坊所刻印的书本。书坊刻书在唐代已经出现,至两宋而极盛,在很多大城市都已经有了相当数量专营书籍的书坊,如北宋的开封、南宋的临安,在金代山西平水(即临汾)最著名的书坊集中地,明清时书坊已遍布全国各地了。书坊刻书目的在于行销,从中牟利,所以一方面常是花样翻新,不断更新面目,吸引读者,以求速售;另一方面也千方百计节省版面,降低成本。因而表现在校勘精粗、版式风格、书品价位上,显得不高。所以“坊刻本”之称,多少有点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