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产品需要办理中国RoHS认证!

  • 发布时间:2019-02-25 16:57:31,加入时间:2016年09月21日(距今322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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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RoHS是对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推行的自愿认证,是为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推动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低污染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范、指导并有效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开展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活动。

  2016年1月6日,工信部联合其他7部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方法》,由原办法的电子信息产品扩大至电器电子产品,改进了适用于产品的有害物质的管理方式。该《管理方法》于2016年7月1日生效,同日起39号令废止。因其取代了中国RoHS ,故而常被称为“中国RoHS 2.0"。

  一、中国RoHS测试项目

  目前主要针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Pb、镉Cd、 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 多溴联苯醚PBDEs六种有害物质进行限制。以后也将对更多的有害物质进行限制。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也可供电子电气产品的物流过程参照使用。

  2、标识的对象是最终产品,为生产配套而采购的电子电气产品可不标识,但最终产品的标识信息范围必须包含这些为生产配套而采购的电子电产品。为生产配套而采购的电子电气产品的供货方需向采购方提供标识所需的全部信息。

  3、电子电气产品的配套产品指电子电气设备的组件部件、元器件和材料等,也包括为生产配套而从国外采购的电器电子产品零部件、元器件或者原材料。

  三、标识位置

  标识位置首选产品本身,电子电气产品产品有害物质使用标志应以模塑、喷涂、粘贴、印刷的方式直接标识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带有图像显示功能的电子电=产品可标识数码格式的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由于产品体积、形状、表面材质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采用数码格式的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或者在产品说明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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