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限制物质
铅(Pb)
汞(Hg)
镉 (Cd)
六价铬(Cr VI)
多溴联苯(PBB)
多溴联苯醚(PBDE)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