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鉴定目的
为了解该房屋现时的安全状况、确保房屋在使用期间的安全及为办理相关证件提供依据。
鉴定内容
1、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产权人、房屋使用人、房屋装修概况及房屋用途进行现场调查。
2、用裂缝测宽仪及钢卷尺对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测量,并对部分典型构件裂缝及损坏现状进行标记、拍照及登记。
3、黄冈外墙开裂检测鉴定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依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对房屋的完损性等级做出评定,对不满足安全性要求的房屋构件提出可靠的处理建议。
黄冈房屋鉴定就是对房屋的损坏程度和使用状况进行查勘、检测、鉴别和判断。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1、房屋安全性鉴定
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鉴定类型中常见的一种。
2、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类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房屋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3、房屋改建结构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鉴定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结构改造对房屋整体安全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包括黄州区、团风县、浠水县、(蕲春县)、黄梅县、英山县、罗田县、红安县、麻城市、武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