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时。如果经商,该不再计较利大利小
为进一步规范绍兴滨海新城建设市场管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管理等工作,经研究,决定对进滨海新城承接建设工程业务企业进行2010年度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对象
凡自愿参与滨海新城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中介机构、地质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应向滨海新城建设局提供完整的备案和年检资料。原则上对备案企业每年年检一次,未经备案的企业不得在滨海新城承接建设工程业务。
二、备案条件
(一)、资质要求
1、施工企业:具有国内一级、省内二级、市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中介机构:省内甲级、市内乙级及以上资质。
3、监理企业:省内甲级、市内乙级及以上资质。
4、地质勘察、设计企业:国内甲级、市内乙级及以上资质。
对不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由建设单位出具诚信担保镇明并满足滨海新城建设局有关要求的,经滨海新城建设局审核后可以进行备案登记。
(二)、信用要求
1、企业近二年度(08、09年度)无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受到县处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
2、符合滨海新城建设局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清薪维稳及廉政建设等各项管理规定。
3、在绍兴市内施工的企业近二年未因民工工资或其他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集体上访事件。
(三)、外地企业要求(仅对施工企业)
外地(绍兴市行政区以外)企业参加滨海新城投标的,必须在绍(绍兴市区、上虞市及绍兴县范围)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分公司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办事处以本企业文件为准),分公司或办事处要求有不低于50平方米的经营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所的自有房屋产权镇书或租赁合同)和基本的办公设备及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分公司或办事处应有企业法人授权的驻绍负责人,工作人员必须在8人以上。
进沪备案、进浙备案、进苏备案、进皖备案、进陕备案、进川备案
建筑资质转让、资质代理、资质增项
建筑建材企业进沪备案、合同备案、建造师工程师镇书卦靠
代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