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申请文化经营许可证单位有确定的互联文化经营许可证化活动范围;
3、申请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单位具有合法的互联文化经营许可证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文化经营许可证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文化经营许可证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10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申请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单位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文化经营许可证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6、申请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单位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文化经营许可证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文化经营许可证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文化经营许可证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