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专利大国地位的确立和巩固,专利资产的经济价值日益受到重视,经过专利运营以提高和完成专利权价值成为业界共识。
经济学认为各种生产要素只有经过运营才能完成价值化,而所谓“运营”是指以要素限度增值为意图,对要素及其运动在商场配置的基础上所进行的运筹和经营活动。它有两层意思:第一,运营是商场经济条件下社会配置资源的一种重要模式,它经过某种层次上的资源流动来优化社会的资源配置结构。第二,从微观上讲,运营得以完成的前提是尊重和使用商场法则,经过对运营对象的技巧性运作,完成价值增值、效益增加的一种经营模式。
成功的专利运营通常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规模化的专利运营资金是专利运营的前提
专利运营是一项系统工程,从专利技能评估、到专利投资,再到专利交易平台的搭建,都离不开大量规模化的资金流引入。如支撑私营性运营模式美国高智公司运转的是资本总量达到50 亿美元的三大基金。而支撑公益性私营运营公司模式德国巴伐利亚专利联盟有限公司资金构成则是涵盖了德国政府每两年向其提供800 万欧元专项支持经费以及巴州化工联合会、金属和电子雇主联合会等协会的资金投入。
因此,要发展专利运营事业,首先必须为专利运营主体打通规模化专利运营资金获取和投入的通道。
2、精英化的专利运营人才是专利运营的支撑
专利运营的对象是具有商场前景的专利技能,获取专利技能的途径要么是自创,要么是向专利权人进行购买。无论是自创还是购买,都需要对技能本身的商场价值作出合理准确的评估和判断,而对专利技能进行商场价值评估靠的就是精英化的专利运营人才。此外,专利运营公司要赚取高额的服务佣金,还需要对具有商场前景的专利技能进行重新组合、包装和推介,而这些活动无不依靠还是精英化的专利运营人才。
因此,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利运营人才队伍是专利运营的支撑。如美国高智公司的专业人员达到800 余人,其专家团队中三分之一为技能专家、三分之一为法律专家,最后三分之一为经济专家。
3、规范化的专利运营准则是专利运营的保障
由于专利运营公司采取公司化模式进行运作,其主要意图在于盈利,如果缺乏有效准则的规制,一些专利运营公司会使用操控手中的专利,滥用专利权力,进行恶意诉讼,成为所谓的“专利魔头”(Patent Troll),如来自意大利的Sisvel 专利运营公司就因多次在欧洲检查、扣留包括华为、华旗在内的我国企业产品,而受到国内产业界的关注。放任“专利魔头”的专利权滥用行为无疑会背离专利准则促进技能创新的初衷。
因此,发达国家在鼓励对专利运营的过程中,无不同时会将相应的专利权滥用行为纳入到《反垄断法》中,以规范专利运营公司的运行。如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于1999年颁布的《专利和技能秘密许可协议中的反垄断法指导方针》对专利和技能秘密许可,包括交叉许可等多种许可方式进行了规范年4 月美国参议员提出《专利质量法案》,其内容就包括杜绝不择手段的专利海盗行为。随后美国改革人士继续推动专利法的改革。
你了解了吗?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加分象知识产权孙先生!
来自网络转载,如有冒犯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