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失 声 明 由 郑 州 市 惠 济 区 迎 宾 路 街 道 杨 庄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所 承 建 的 杨 庄 城 中 村 改 造 项 目 安 置 区 一 期(杨 庄 惠 弘 新 园 一 号 院 ) 项 目 , 项 目 地 址 : 文 化 路 西 、 英 才 街 南 。 因 我 公 司 向 政 府 机 构 所 缴 纳 的 农 民 工 工 资 保 障 金 凭 证(惠 济 区 建 筑 领 域 预 防 双 拖 欠 保 证 金 缴 存 信 息 表 , 编 号原 件 已 丢 失 , 原 件 作 废 。 特 此 声 明 。 郑 州 市 惠 济 区 迎 宾 路 街 道 杨 庄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郑 州 珺 岩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正 、 副 本 丢 失(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GFRQ0M ) 声 明 作 废 , 经 股 东 决 议 即 日 起 解 散 , 本 公 司 已 成 立 清 算 组 进 行 清 算 , 请 相 关 债 权 人 自 接 到 通 知 书 之 日 起 30 日 内 , 未 接 到 通 知 书 的 自 此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45 日 内 向 清 算 组 申 报 债 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