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注册公司可以使用民宅或商用地址,但是在注册公司的时候还是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1、《房屋产权证》;
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
3、房管部分颁布的《房屋租赁许可证》;
4、土管部分颁布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
5、属国有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还未获得《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许可证》;
6、属新购置的房屋,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
7、属公管房的,未获得《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由房管部分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
8、属个人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无法及时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土地使用的证明;如产权属个人或者村委会,应由房屋所在区的国土资源部,或房管部出具同意土地使用的证明;
(1)有留宿营业范围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和有房屋出租营业范围的企业的营业执照;
(2)房屋性质属军产的,则提供《军队房产租赁许可证》;
(3)进市场营业的,则需要提供《市场准入许可证》。
深圳公司注册的地址如果是租赁的,除了提交上诉的产权证明外,还需要提交如下之一的使用证明:
1、属租赁的,供给房屋租赁协定(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使用的企业);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定(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者在转租协定上盖章确认;
2、属母企业无偿供给子企业应用的,供给母企业出具的无偿应用证明;
3、房屋产权属股东的,由股东无偿提供给所投资企业使用的,应提供股东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注册深圳公司使用地址需要的资料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