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告登报声明
格式参考:
郑州东之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t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郑州东之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t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内,租赁郑州奥尼斯帝包装印务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066m2, 总投资为100万元,建设年产5000t再生塑料颗粒项目。项目已在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1,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2,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3,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纸质版报告书查阅方式: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本放置于建设单位,如需查阅,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及
(2)建设单位:郑州东之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舞阳县艳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舞阳县艳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塑料颗粒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总投资7600万元,项目占地30亩,新建厂房13055平方米,租赁现有厂房5545平方米,办公室200平方米,建设完成后可年产2万吨塑料颗粒。生产工艺:原料→分拣→破碎→清洗→热熔拉条→冷却造粒→切粒→成品销售。主要设备有破碎机、切粒机、造粒机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或者通过网络链接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受到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专家和社会团体对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已的看法和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将从国家生态环境部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好之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电话联系建设单位上门取件等方式提交我公司。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邮寄或自送地址:漯河市舞阳县张家港路东段北侧58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