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操作证-作业操作证简介 作业操作证,由生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各省级生监督管理部门、煤矿监察机构负责签发。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作业操作证不得、涂改、转借或转让。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技术培训、经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取得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者,不得上岗作业。 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制度,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使用教材。培训机构按照局制定的培训大纲和使用教材组织开展培训。各省级生监督管理部门、煤矿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根据局制定的考核标准组织开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