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砌体结构房屋检测
检测内容及方法砌体结构房屋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砌体材料力学性能检测、砌体结构损伤检测和建筑物变形检测。
1、砌体材料力学性能检测砌体材料力学性能检测主要包括强度检测和变形性能,砌体材料的强度检测可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直接法是现场直接检测砌体的抗压和抗剪强度;间接法是通过检测砌筑块材和砂浆的强度。一般情况下我们按照房屋的层划分检测单元,采用直接法检测砌体的强度时,每个检测单元的抽样数量不宜少于3个,采用间接法检测时,抽样数量不宜少于5个。
2、砌筑块材的强度的检测砌筑块材的强度可采用取样检测,取样位置应与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位置相对应,但应保证结构安全。我们一般采用回弹法,回弹法是一种实用方便的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方法。但是由于实验室的环境和现场工作条件不一样,所以采用回弹法必须对现场测试获得的回弹值进行修正。
3、砂浆强度的检测一般测取砂浆强度采用贯入法和回弹法。贯入法是一种现场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实用方法。适用于M0.4~M16之间的水泥石灰混合砂浆或水泥砂浆强度的检测。对低强度或高强度的砂浆,在用贯入法检测后宜用原位双砖双剪等相对可靠的方法进行校核与修正。
回弹法检测砂浆强度,要符合以下要求:
(1)适用于检测抗压强度为2~6MPa之间的砂浆;
(2)采用回弹法时,砂浆的表面要平整,若是粗糙或是不平整或饱满度很差时不得采用此法。砂浆强度低于2MPa时不得使用回弹法。
4、砌体结构损伤检测砌体结构构件损伤检测主要包括裂缝、块体和砂浆的粉化、腐蚀等内容。砌体结构构件的损伤检测可采用全数普查和重点抽查的抽样方案。
一、地基基础性评级,应综合考虑详细地质勘察资料的可靠性、设计资料的合理性、施工资料的可信性、现场调查情况、变形观测数据、检测结果、当地工程和设计验算结果等因素。
二、应根据《建筑抗震鉴定》GB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有关规定,对场地和地基的抗震性作出评级。
三、靠近河岸、边坡和临空处边缘的建筑物,应根据《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GB 50007和DBJ 15等有关规范规定,评定地基整体性。
四、3 出现下列情况可评为级:
1) 基础主要构件的抗力与作用效应之比小于0.95但不小于le;R/(γ0S)<般构件的抗力与作用效应之比小于0.9但不小于le;R/(γ0S)<0.9);
2) 建筑物倾斜率介于DBJ 15规定允许值的1.5-3倍;
3) 建筑物砌体结构出现的不均匀沉降裂缝宽度介于5-10mm;
4) 地基基础水移速率不超过2.0mm/月;
5) 连续两个月的地基基础沉降速率均不超过4.0mm/月;
6) 基础主要构件出现受力不足的裂缝但尚未危险状态。
4 出现下列情况时可评为级。
1) 基础主要构件的抗力与作用效应之比小于0.9(R/(γ0S)<0.9)一般构件的抗力与作用效应之比小于0.85(R/(γ0S)<nbsp;
2) 上部建筑倾斜率超过DBJ 15-31规定允许值的3倍;
3) 上部建筑砌体部分的不均匀沉降裂缝宽度大于10mm;
4) 连续两个月地基基础的滑移速率大于2.0mm;
5) 连续两个月地基的沉降速率大于每月4.0mm;
6) 主要基础构件出现受力不足裂缝且已危险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