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RoHS 2.0的发布和执行,电气电子产品中新增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管控物质的限制检测。工信部发布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也预示着中国RoHS 2.0的诞生,随即陆续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等文件,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检测方法和相关仪器也也有了新的变化。
RoHS——《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是一项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公报上发布指令(EU对EU(RoHS 2.0)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 2.0附录II中,即对电子电气设备中共10种管控物质进行限制。
最初,RoHS 2.0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生效(注意!此处所指的"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对各欧盟成员国从2011年7月21日开始生效)
对于电子电气设备,最晚符合ROHS 2.0的时间是:2019年7月22日。对于需要出口的企业来说,离这10项不能超标的限制物质的指令实施将不足半年!
限制物质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这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的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包括白家电,黑家电,电动工具,医疗电气设备等。RoHS 2.0新增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限制物质。
管控产品范围
RoHS 2.0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 包括被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医疗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
— 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 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 工业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7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 其它新纳入ROHS2.0管控的产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