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83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非易事,您举得办理麻烦,可以直接委托我们帮您办理,或者是就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详细的解答。在办理好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后还需要注意的就是年检问题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为每年年检一次,在年检时的一般流程为:准备材料提交材料等待审批。准备的材料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A9纸复印件;《工商执照》正副本及A9纸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A9纸复印件;场所实际终端数; 营业面积证明。准备好年检材料将年检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等待审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