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及未分资质等级的专项资质施工企业(以下简称 “一级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工商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以下简称 “二级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部门负责长江干流航道二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考试合格经公示后,由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考核管理权限颁发考核证书。考核证书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