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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普遍问题。实践中,应如何防止这种现象屡屡发生呢?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劳动者应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事前防范,而不是事后补救。
1、对于入职的劳动者,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全面了解企业的品质。评定出该企业在自己心目中的等级,进而决定自己选择还是放弃该企业。可以通过工商查询或者企业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去获得这些信息。
其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实践中,应注意从以下方面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是否约定清楚,重点审查有无对劳动者不利的约定。
(2)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本案中用人单位在李某入职之初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虽然签订合同,却将两份劳动合同全部留存。此行为,都明显违反了劳动法,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注意防范合同风险。
(3)把握具体试用期限。按照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从目前所有的企业看,试用期的工资与转正后的工资是不一致的,这也是符合实际的,针对每位劳动者而言,试用期限的把握,显得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