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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1)结构老化的程度;
(2)周围环境的影响;
(3)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4)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5)危险的发展趋势。
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
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分为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变形裂缝,产生的原因有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力不均,抗拉、抗挤压强度不足,楼体不均匀沉降,建筑材料质次,砌筑后干燥不充分等。
危房不稳定,随时会坍塌,不管是局部危房还是整幢危房,都需要委托专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等级评价,针对房屋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固整改措施。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房屋安全鉴定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1)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2)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危房改造检测鉴定要求
申请自建危旧房改造办理的条件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申请人申请改造危旧房屋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用户原拆原建,保持建筑面积、基底面积、层数、用途不变;
二是申请人申请改造危旧房屋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对于主房,因原有房屋较小、院落整体布局不合理、影响居民居住和使用、需要整体改造 的,改造房屋不得超过两层,按照容积率≤1.3的标准规划建设。对于配房,要求用户原拆原建,保持建筑面积、基底面积、层数、用途不变;
三是申请人申请改造危旧房屋,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既无房屋所有权证、又无土地使用权证的,要求用户原拆原建,保持建筑面积、基底面积、层数、用途不变。
这三种情况,我们都要求市民首先取得四邻及所在居委会同意,市民拿到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要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建设过程由我们规划局和相关部门共同监管,居民不按照文件要求建设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违法建设处理。
所以申请危房改造时,大家得按以上程序进行处理,切勿擅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