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程项目设计的范围广、技术复杂等等,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事故,尤其是在地面施工过程中,由于往来人流比较大,发生施工侵权案件的几率比较高,虽然有时候已经设置了相应的提醒标志,但是还是有可能发生侵权事故,那发生地面侵权纠纷之后怎么处理呢-今天大连建筑律师刘政伟为您讲解发生地面施工侵权纠纷怎么处理。
一、大连建筑律师刘政伟为您解读发生地面施工侵权纠纷怎么处理
了解到现大都采用和解、协调、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来解决地面施工侵权纠纷:
和解这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争议方通过磋商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部分进行沟通,相互谅解,达成共识,这样既能解决争议,防止损失扩大,又有利于双方的友好合作。这种解决方式多用于争议分歧不大,争议方对争议理解差距较小,且争议方都愿做出让步前题下。
协调这是解决争议的很好方式,争议方在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对造价争议中涉及的定额套用、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价格调整、费率标准、工程造价文件时效性等造价争议问题予以明确,通过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使争议方的造价纠纷得到解决。采用这种方式解决争议,多源于争议方对计价依据、相关造价政策的理解不够,对造价管理部门专业知识权威性的信赖或依赖政府部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手段。
大连建筑律师刘政伟认为仲裁这是一种对争议问题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争议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书面协议,提交仲裁机构对争议问题提请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伸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只能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仲裁机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无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限制。如合肥的施工企业在外地施工,只要当事人合同约定或发生争议后达成补充协议可以将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案值不论多少,仲裁机构都会受理。
诉讼这是对争议解决最终方式,争议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争议方可依法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据司法程序通过调查、作出判决、采取强制措施等来处理纠纷。
法院有管辖权的限制,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一般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这就是说发生争议只能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发生地面施工侵权纠纷之后,通过和解、协调的方式解决,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结,能够较经济、及时解决纠纷。以上就是大连建筑律师刘政伟为您整理的发生地面施工侵权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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