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绍尔公司注册基本要求
1、构成:只有一个申请者即可成立海外离岸马绍尔公司,名称可以"有限公司结尾", 如: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或它们的缩写,如:LTD、CORP或INC.等公司名称不能出现"信托公司"“证券”或"银行"或其它被认为意思相似的词。
2、注册资金:标准资金为美元50,000元,无需验资。
3、董事:一个或多个董事,可以是法人实体或任何国籍的自然人。
4、董事会秘书:委认秘书虽不是强制的,但马绍尔政府建议这样做。
5、董事会议:董事可在任一国家举行会议,或通过代理参加这样的会议。
6、股权:董事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7、注册地址:注册地址必须在马绍尔群岛。
8、印鉴:马绍尔群岛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印鉴,且公司印鉴的式样需上报公司注册署。
9、税收:免除任何在马绍尔群岛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及商业活动的税收。
详细情况请联系NAN(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