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帆船币近年成交: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孙中山帆船壹圆银币 300万
孙中山帆船银币五十枚 2500万
民国二十五年孙中山帆船壹圆币 260万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孙中山帆船三鸟币 300万
中华民国二十二年孙中山帆船银币 120万
孙中山帆船十八年 210万
中华民国二十二年帆币银币 200万
民国二十三年孙中山帆船壹圆币 430万1933年3月,国民党政府财政部颁布了《废两改元令》和《银本位铸造条例》,决定结束各省分铸银元的局面,将银币的铸造权收归于设在上海的中央造币厂,并决定先从上海实施废两改元,规定从当年4月6日起,所有公私款项的收付,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交易。同年,一种新式的银币——孙中山双帆纪念币开始在上海中央造币厂铸造。孙中山双帆纪念币币设计新颖,铸工精湛,银元约直径39毫米,重量约为26克,成色88%,含纯银高达约24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