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施工中,经常遇到这样被欠款的问题,有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还有甲方拖欠施工方工程款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找甲方讨要多次都是无疾而终,那么怎么收集拖欠工程款证据讨要工程款的方法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大连工程律师刘政伟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怎么收集拖欠工程款证据
收集拖欠工程款证据
1、合同签订的证据:施工合同或工程合同、会议记录等
2、合同履行的证据:开工登记表、材料购买、施工登记表等证明进行施工的证据材料
3、债权金额确定的证据:对账单、工程费用确认单,或者施工日期记录、工人工资单、材料费清单等。
4、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告的营业执照、工商局查询的登记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其中第十九条内容,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也写到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讨要工程款的方法是什么
1、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有一些施工企业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他们觉得反正现在的施工合同都是套用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没必要修改了。其实不然,大连工程律师刘政伟认为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虽然从各方面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一些权利义务,但还有很多是通用条款没有规定的,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重视签证管理;
大连工程律师刘政伟认为签证对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到竣工结算、工程索赔的签证资料,施工企业应当特别重视。
3、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依据《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提起代位权诉讼;
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大连工程律师刘政伟依据的是《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5、在执行过程中申请对发包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
如果承包人直接起诉发包人,判决胜诉后却发现发包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发包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大连工程律师刘政伟认为在这时,承包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要求第三人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但是,应当注意的是,第三人如果在收到法院协助履行通知后十五天内提出了书面异议,则法院不能对其强制执行。这时,承包人只能另外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第三人向其履行债务。
以上就是大连工程律师刘政伟为您整理介绍的关于“讨要工程款的方法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对方拖欠工程款不还,可以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实在不行则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随时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刘政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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