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通宝是满清入关后正式铸造的第一种钱币,钱上文字是宋体,对读。多为黄铜质,很少部分是青铜材质的。顺治通宝主要为小平钱,少数折二、折十大钱,按背文变化和铸行阶段可分为五式。早期顺治钱保留了明朝制钱工艺,使其版式具有明显的明朝钱币特征,而后期彻底从明朝制钱体系中脱离出来,建立了独有的清代制钱风格。
第一式为“仿古式”,铸行时间为顺治元年至八年(1644~1651),顺治十七年停止使用并回收。包括光背、背符号、背纪值三类,其中纪值类有背“一”、“二”与“十·一两”仿明天启大钱试铸品,背符号类有背星、背圈等。
第二式为 “单汉字纪局式”,该式铸行时间为顺治元年至十年(1644~1653),钱背以单个汉字标示铸造钱局简称,先后有右单字、穿左单字及穿上汉字几类。
第三式为“一厘”式,钱背穿右以一单汉字标示铸局,穿左书写“一厘”二字。铸行时间为顺治十年至十四年(1653~1657),停用时间为康熙二年(1663)。根据顺治十年(1653)九月当时的户部尚书车克题:“进验新式样钱并请旨颁发”事本中记载:“遵照新式背铸一厘贰字样钱万文,理合进验,如果合式,以便颁发各省镇照式铸造
第四式为背“满文”式,钱背书写满文“宝泉”或“宝源”分列穿左右。顺治十四年(1657),户部题准各省铸局一律停铸,仅由户部宝泉局与工部宝源铸背满文局名钱。
第五式为“满汉文”式,钱背分别以满、汉书写铸钱局简称,分列穿左右。铸行时间为顺治十七年至十八年6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