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苏州市太仓鲁班培训 太仓建造师培训 太仓二建* 苏州太仓一建培训 苏州太仓培训太仓鲁班培训太仓市上海东路86号世纪财富大厦1213*人:朱老师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试*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负责,具体*务工作由省人事*试组织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试与注册参与。(二)*试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试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同负责,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报*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终审工作。二、时间安排与*区设置*试时间定于6月1日、,请各地严按照《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做好各个环节的*务工作,确保*试工作顺利进行。*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点,具体*试地点可从准*证上获知。三、*试科目及管理模式*试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人员应*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场指定处。*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生索取,*后收回。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已取得某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报名参加*试。*试合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合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试按非滚动*试进行管理,名称为ldquo;二级建造师相应*试(增项)rdquo;,报*人员须提供资等有关材料方能报*,报*人员须在报*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审查报*人员资条件。四、报*条件(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试: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2.具备其他中专及以上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二)已取得某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的人员,可报*二级建造师相应*试。(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技术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的《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试成绩合者,可通过*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具体*评事宜另文通知。(四)报*条件中的要求,本科应按照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其余者报*所学应与本科对照表所列相近。(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前后从事本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办理资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首次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的业务*明;(4)网上*打印的2019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2.已取得某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报*ldquo;二级建造师相应*试(增项)rdquo;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网上*打印的2019年度报名表(ldquo;相应〈增项〉rdquo;*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及复印件。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参加ldquo;*评结合rdquo;*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网上*打印的2019年度报名表(ldquo;*评结合rdquo;*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原件及复印件;(5)技术资及复印件;(6)有效的业务*明原件。新报名参加*试的人员应对照报*条件认检查报*资,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条件而被取消报*资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五)对于往年参加过*试的报*人员(ldquo;增项rdquo;和ldquo;*评结合rdquo;*试报*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审查。(六)对新报*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都应认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七)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进行资初审后,应于2019年1月23日前将报名信息、报名汇总名册(附件3)及新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按报*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进行终审。(八)5月20日起,报*人员可登陆相应报名网站*打印准*证。六、收费事宜根据江苏省物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费函号、苏财综号)精神,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务费,《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费用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21日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