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弹簧钢丝标准、适用范围及工艺特点
我国合金弹簧钢丝分三类,合金弹簧钢丝,油淬火回火硅锰弹簧钢丝,阀门用油淬火回火铬硅合金弹簧钢丝,从发达国家合金弹簧使用现状来看,油淬火回火钢丝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日本工业标准(JIS)规定,合金弹簧钢丝全部以油淬火回火状态供货。
(1) GB/T《合金弹簧钢丝》 该标准将原GB《硅锰弹簧钢丝》、GB《铬钒弹簧钢丝》和GB《铬硅弹簧钢丝》三个标准合并成一个标准。 标准适用于制作高、中应力弹簧用合金弹簧钢丝,钢丝缠簧成形后需经淬火回火处理才能使用。 标准列出60Si2MnA、50CrVA和55CrSiA三个钢号,同时规定根据需方要求,可以供应其它牌号钢丝。 钢丝一般按冷拉状态交货,成品直径≤5.0mm检验抗拉强度σb≤1035Mpa,直径>5.0mm钢丝检验HB≤302,相当于轻拉状态。生产中大规格(Ф>8.0)成品冷拉减面率不超过25%,小规格钢丝(Ф≤5.0)减面率不超过30%。退火状态交货钢丝太软,极易产生死弯,缠簧时往往造成簧形不好,螺距不均。冷拉减面率偏大时钢丝太硬、缠簧时反弹大,粗簧成形困难。所以直接缠簧的钢丝以轻拉状态供货最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