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行政复议的时间;行政诉讼能申请申诉再审吗

  • 发布时间:2019-04-01 14:03:51,加入时间:2015年07月10日(距今36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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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律师,胜诉率高,特擅长行政拘留不服复议诉讼、违章建筑处罚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状告城管违法执法行为.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行政复议的期限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包括以上7种情况,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即使是能够符合行政复议的范围还是需要注意复议的期限的问题,希望上面的介绍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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