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按照《确定方法》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则,请求高新技术公司资历确定的公司须一起满意以下条件:
(一)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公司,近三年内经过自立研制、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或经过5年以上的独占答应方法,对其主要商品(效劳)的中心技术具有自立知识产权;
(二)商品(效劳)归于《国家重点支撑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则的规模;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公司当年员工总数的30%以上,其间研制人员占公司当年员工总数的10%以上;
(四)公司为取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善技术、商品(效劳)而继续进行了研讨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出售收入总额的份额契合如下请求:
1.近来一年出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公司,份额不低于6%;
2.近来一年出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公司,份额不低于4%;
3.近来一年出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公司,份额不低于3%。
其间,公司在我国境内发作的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悉数研讨开发费用总额的份额不低于60%。公司注册建立时刻缺乏三年的,按实践运营年限核算;
(五)高新技术商品(效劳)收入占公司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公司研讨开发安排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才能、自立知识产权数量、出售与总财物成长性等目标契合《作业指引》的请求。
高新技术公司资历自颁布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不提出复审请求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公司资历到期主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