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有什么区别

  • 发布时间:2019-04-03 16:49:45,加入时间:2018年04月19日(距今260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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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

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二者在本质上存在很大的区别,包括二者的定义不同、申请流程及所需提供的资料不同,同时,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也存在这许多其他方面的区别,下文将具体介绍。 

一、二者的定义不同 

商标许可:商标合法持有人通过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称为商标使用许可。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持有人可以取得商标使用费,被许可人则可取得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转移的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不享有处置商标的任何权利。商标转让一般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二、二者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不同

商标许可所需资料: 

(1)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 许可人、被许可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 许可人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4) 双方签章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5)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商标档案信息 商标转让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三、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其他区别 

1、注册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 

2、在转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有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3、注册商标的转让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只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 

4、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5、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使用许可的权利。 

6、在转让中,受让人在遵守《商标法》的前提下自由决定对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期限;而在使用许可中,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确定该商标的使用许可期限。 

7、商标转让需要签订相关转让申请文件共同提交商标局备案转让,其法律结果是商标专用权的转移,而商标许可只需要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即可。商标许可应当提交商标局进行商标许可合同备案,不去备案的法律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8、商标转让应当将相同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商标许可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9、在实际应用中,商标许可根据授权使用的期限缴纳使用费用,而商标转让则根据双方达成合意一次性缴纳转让费用,亦即购买商标的转让费用。 

10、商标许可若是一标多人使用的情况,很有可能造成同行业的恶性竞争,造成不必要损失,而商标转让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则最GAO,通过商标转让取得商标也是比较稳妥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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