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考消防设施操作证考试相关介绍和报考条件

  • 发布时间:2021-03-15 11:45:07,加入时间:2019年03月14日(距今2252天)
  • 地址:中国»广东»深圳: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东边商务大楼7018
  • 公司:深圳市创先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江老师 ,手机:13510795351 微信:H1073161112 QQ:1073161112

为了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培养出符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既有实践经验又有理论知识的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依照“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行《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的考试。本校常年开设消防设施员操作证培训班,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前来咨询报名!

一:培训对象:

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培训内容:

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职业技能培训,采用全国统一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系列统编教材。培训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理论课程主要学习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各种建筑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报名条件:

1、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具有消防职业培训机构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的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且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持消防安全管理员省级资格证书,尚未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

发证机关:人保局与公安消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创先教育考察咨询热线:

报名咨询:江老师

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东边商务大楼7楼

附近地铁站:地铁5号环中线民治地铁站D出口 左侧这栋楼即是

(出地铁站后不用过马路对面!在左手边这栋楼就是了)

附近公交站:(民治)沙元埔公交站、民康路口公交站

机构名称:深圳市创先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创先教育)

工作时间:上午9:00--晚上19:00(周末正常上班!)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