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具有消防职业培训机构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的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且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持消防安全管理员省级资格证书,尚未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
发证机关:人保局与公安消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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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东边商务大楼7楼
附近地铁站:地铁5号环中线民治地铁站D出口 左侧这栋楼即是
(出地铁站后不用过马路对面!在左手边这栋楼就是了)
附近公交站:(民治)沙元埔公交站、民康路口公交站
机构名称:深圳市创先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创先教育)
工作时间:上午9:00--晚上19:00(周末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