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1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7条规定,违反第21 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修订)第37条规定,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二)专职消防队员;(三)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维修保养、监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人员;(四)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装卸工作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人员;(五)消防产品的检验维修人员;(六)其他依法需要培训的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修订)第65条规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关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情形处以罚款:(1)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2)属于其他场所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5、2015年3月16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发出了《关于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通知》。
6、2015年11月3日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的通告》粤公通字号。创先教育考察咨询热线:
报名咨询:江老师
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东边商务大楼7楼
附近地铁站:地铁5号环中线民治地铁站D出口 左侧这栋楼即是
(出地铁站后不用过马路对面!在左手边这栋楼就是了)
附近公交站:(民治)沙元埔公交站、民康路口公交站
机构名称:深圳市创先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创先教育)
工作时间:上午9:00--晚上19:00(周末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