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目的港是德国如何办理中瑞FTA原产地证书-
有个瑞士客户,下了两单,一单德国,一单瑞士,一起发到德国汉堡去了。提单只做了一份,收货人写了他在瑞士的公司,现在要我做去中瑞FTA原产地证书,这样可以办理吗-
出口瑞士的货物,没有船直接到达瑞士的,都是经过一些中转地中转货物的。收货人是瑞士的,提单目的港是德国,可以办理中瑞原产地证书的,产地证根据提单来操作就可以,瑞士产地证FTA上面的目的港显示瑞士 VIA德国汉堡就可以,产地证目的地必须显示有瑞士,不能直接显示德国汉堡。
有些企业可能还会遇到提单起运港是香港的,中瑞FTA原产地证书起运地可以直接显示香港吗?
产地证起运地必须是大陆起运,不能直接显示香港的,香港只能作为中转地,例如可以这样显示SHENZHEN,CHINA VIA HONGKONG.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商检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申请签发《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正式生效后,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原产出口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原产出口产品最终实施零关税。中瑞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也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签发。
中瑞自贸协定是近年来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零关税清单覆盖了我国原产的所有工业产品以及绝大部分农产品。工业品方面,瑞方承诺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全部实施零关税。其中降税较大的产品有纺织品、服装、鞋帽、汽车零部件和金属制品等,这些都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利益产品。农产品方面,瑞方承诺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对962项农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对403项农产品实施部分降税,对216项加工农产品取消工业成分的关税(对其中23项加工农产品还将取消其农业成分40%的关税),仅将254项农产品作为例外不予降税,这是瑞方首次在自贸协定中较大幅度开放其农产品市场,这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在瑞士市场将获得优于其他国家的准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