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餐饮加盟诉讼律师 无效加盟合同后果咨询

  • 发布时间:2019-04-11 17:15:44,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80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 公司: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张静,手机:18078803465 微信:gzzjls119

广州个体户作为特许人签订的招商加盟合同有效吗?

  律师解答:无效,特许经营合同的特许人必须是公司。

判决书节选:

其次,黄某、威某店与康某按摩所之间签订的《康某品牌使用协议》无效。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新型营销模式,法律对特许人有严格的资格限制,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组织化、制度化、标准化程度较高经营模式,发展特许经营体系不仅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资金基础和物质条件,还需要成功的经营管理经验和市场认可的经营诀窍、品牌形象、商标标识等经营资源。出于对被特许人利益的保护,法律对特许经营主体也采取了较为严格的实体法限制做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特许经营行为中特许人主体明确限定为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规范企业的法律形式主要包含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由于行政法规已经对特许经营行为中的特许人主体资格作出效力性强制性的否定性评价,黄某、威某店与康某按摩所签订的《康某品牌使用协议》应为无效合同,故本院确认《康某品牌使用协议》无效。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特擅长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撤销、解除、无效类纠纷。担任多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维护加盟商合法权益。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