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对名称的特殊规定

  • 发布时间:2019-04-12 10:44:37,加入时间:2017年04月10日(距今29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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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公司名称核准,是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注册外资公司也是需要先确定公司名称的,对外资公司的名称有一些特殊的规定。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1、列入世界500强的外商投资,允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文字母或不冠行业。

2、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不冠行业或使用“实业”、“企业”等字样。

3、外商投资占注册资本85%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之前或行业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4、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投资性公司,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投资”字样。

5、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的,允许企业名称中冠“国际”字样,作为行业修饰语。

以上就是小编对外资公司名称特殊规定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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