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银币长须龙壹圆,清宣统三年(1911)天津造币总厂铸。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局为分厂。
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
宣统(穆麟德:gehungge yoso,太清:gehungge yoso;西里尔字母:Хэвт Ёс;1909年-1912年2月) 为清朝第十二位、清军入关后的第十位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的年号,也是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最后一个年号。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溥仪登基,次年(1909年)改元“宣统&rdqunbsp;宣统三年(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与清政府代表经过南北议和后,于1912年2月9日向清政府递送了有关清帝退位优待条件的修正案;隆裕太后代表清廷认可了这一条件,并于2月12日以太后名义颁布了《退位诏书》,溥仪退位 。根据优待条例,“宣统”年号停止使用 。1917年6月底,在张勋的拥戴下溥仪于1917年7月1日第二次登基,通电全国改民国六年为宣统九年。
清廷改元宣统,寓意“宣告天下王朝大统”,有为王朝统治的正当性辩护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