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大致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一、风险评价的目的 风险评价目的是为了评价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寻求较低的事故率、最少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二、风险评价范围与评价方法 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或指导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准则,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风险评价的范围一般包括: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常规和异常活动;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有: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预危险性分析(PHA)、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故障树分析(FT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等评价方法。
三、风险评价 企业应依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火灾和爆炸;冲击和撞击;中毒、窒息和触电;有毒有害物料(主要包括原材料、产品、中间产品)的泄漏;生产工艺过程;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人机工程因素;设施、设备、装置的腐蚀、缺陷;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企业应记录重大风险,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