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刑事律师刑事拘留逮捕通知书看守所会见与辩护

  • 发布时间:2019-04-21 14:38:09,加入时间:2015年03月18日(距今37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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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法律知识:刑事侦查然后有哪些程序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让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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