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这些问题需留意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等目的通常会发生业务招待费用支出,那么,业务招待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何要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如何扣除-与业务招待费支出相关的企业所得税报表该如何填报-接下来,税务君就从典型问题、案例解析、报表填报三个方面为您讲讲吧~问题一、业务招待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何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问题二、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额是否包含视同销售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