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
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资质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