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征地拆迁中,租户能分搬迁奖励款吗?
律师解答:不能。搬迁奖励款的补偿主体是业主或土地承包人,租户不享有该补偿。
判决书节选:
汤某主张鱼塘部分还发放了每亩3000元的搬迁奖励应归汤某所有,经原审法院调查,何棠下村的干部证实该款项是对被征地单位的社员发放的,是社员配合政府征地及时清退场地才有的奖励,汤某不属适格的主体,故汤某要求何某支付搬迁奖励金无理,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征地拆迁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房产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租户与被拆迁人补偿款分配纠纷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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