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加盟纠纷律师,解除加盟赔偿违约金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7-24 15:42:44,加入时间:2015年07月10日(距今358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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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是广州市加盟合同纠纷、解除加盟合同、退加盟费、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公司破产清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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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加盟商主张特许人提供的原材料质次价高法z院会支持吗?

律师解答:该主张很难证明,广州市越秀区赔偿,除非是同种品牌同一型号的官z方统一报价,否则市场上材料价格本就有高有低,法z院很难支持。

判决书节选:

原告另称被告供应的原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致使其经营困难。本院认为,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所称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及其所遭受的损失,且原告提供的证据中显示的商品价格并未明显超出相关产品的正常市场价格范围,不足以构成原告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产生误解并遭受损失,故原告诉称被告高价供应原材料致其损失惨重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广州签订加盟合同后1年多了没开店可以解除合同退款吗?

律师解答:若是因为加盟商自己的原因不开店则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不能退全款但可以退部分款。

判决书节选: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虽然原告与被告提X公司签订的《专营单店合同书》未对原告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及期限作出约定,但原告依法应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只是应限定在合理的期限内。原告与被告提X公司签订《专营单店合同书》后,经过将近七个月,被告提X公司向原告佳兆业广场商铺作为经营场所,又经过两个月,原告签订了佳兆业广场商铺的租赁合同。上述期间,原告应有充分的时间了解被告提X公司特许经营的品牌知名度、运营模式、经营资源、市场竞争力等,并考量加盟店选址的合理性,但其直至2016年10月17日才向被告提X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距双方签订的时间已超过一年一个月,加盟纠纷向哪里投诉,距被告提X公司向其佳兆业广场商铺将近半年,距其签订佳兆业广场商铺租赁合同亦超过三个月,明显超出合理的期限,原告不应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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