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备案申报问题问答汇总4

  • 发布时间:2019-05-05 13:20:26,加入时间:2019年03月30日(距今231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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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好!想问问下关于多色号的标注,在GB 5296.3规定的是多色号化妆品是可以标注可能含有着色剂的。我知道像多色眼影盘这一种的,是同一个包装里面含有很多种颜色的眼影是一定可以标注可能含有着色剂,但是像口红这一类,虽然名称一样,只有色号是不一样,但是每一个不同色号的口红里面的着色剂成分是确定的,按照最正确的来标注,肯定是每个口红标注其正确的成分,但是如果想做通用的包材,是否能将所有的着色剂都打上去,标注可能含有着色剂呢?

回复内容: 对应标注。

2.千里光有毒性,对人身损害结果,是否应下架禁用?

回复内容: 经查询,九里香(MURRAYA EXOTICA)叶提取物、调料九里香(MURRAYA KOENIGII)茎提取物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中,可以使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未见收载千里光。

3.备案配方上把某一款原料中含有的所有成分都一一列出来,实际生产中的投料单能否直接填写该款原料的用量,内含各成分不换算记录?

回复内容: 备案配方与生产投料保持一致即可。

4.委托方营业执照地址变更,以前备案成功的产品需要重新送检备案吗?还是只需要在备案网上变更图片就可以了?

回复内容: 变更即可。

5.请问口红、眼影类后面色号的标注是否一定要加括号,不能用其他的表示方式?这个是否有新的规定?为什么珠海的评审中心,产品系列号不加括号,非特备案不能通过呢?

回复内容: 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即可。

6.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盼回复。委托方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不需要重新送检?因之前送检还未变更地址,检验报告上的地址是旧的,现在营业执照变更之后,需不需要重新送检?

回复内容: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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