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哪里有打房产买卖租赁合同纠纷官司胜诉率高的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5-05 22:53:55,加入时间:2015年03月18日(距今37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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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一、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解
  1、解除合同行为生效要件是合同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迟延履行或是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是守约方独立于违约方实行的单方民事行为;
  2、解除合同应有时限规定,当违约方的不作为导致对方权利丧失或利益损失时,守约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3、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违约方后即可生效。
  二、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及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注意事项
  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规范书写,其内容必须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及相应解除权,具体内容应包括:
  (1)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事实。
  (2)当事人违约等导致发生合同解除权的事实。
  (3)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权。
  (4)绝对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5)对违约情况追究的权利保留。
  2、要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内,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服务领域: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2.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3.购房定金纠纷、中介佣金纠纷、合同解除纠纷、合同继续履行纠纷、违约赔偿纠纷;
4.商铺、写字楼、公寓、别墅买卖纠纷;
5.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
6.公房买卖纠纷;
7.房屋赠与合同纠纷;
8.房地产继承、分家析产纠纷;
9.婚前房产析产确权纠纷;
10.离婚房产分割等纠纷;
11.物业管理纠纷,相邻关系纠纷;
12.商铺、公寓、写字楼、房屋租赁纠纷;

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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