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
办理有限责任公司须附合的条件
1、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注册资金需三千万元以上;
2、 申请名称冠以“省”的,注册资金需在一千万元以上;
3、 申请名称冠以“市”的,注册资金需在三万元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一、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股东身份证原件 (公司:自然人独资或2人以上有限责任;股份合作制:3个以上)
法定代表人相片 (大一寸彩照3张)
计生证原件 (外地股东需提供)
3个以上公司(企业)名称/字号
二、公司住所证明文件
商业楼、写字楼、商铺
(无产权证情况)
租赁合同原件2份(签约期限至少一年,需到房管局备案)
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商业楼、写字楼、商铺
(有产权证情况)
租赁合同原件2份(签约期限至少一年,需到房管局备案)
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产权证复印件(盖公章)
备注: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 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