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由于我司在申报设补贴备、专利申请、软著申请、商标注册、高企、高企入库、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等项目的出色表现,我司规模也日益扩大,由最初十人的团队扩大到现在50人的申报队伍,期待与您精诚合作。)
以自主技术研发服务为主业,持续为其他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等服务,在江苏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申报条件
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江苏境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由于我司在申报设补贴备、专利申请、软著申请、商标注册、高企、高企入库、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等项目的出色表现,我司规模也日益扩大,由最初十人的团队扩大到现在50人的申报队伍,期待与您精诚合作。)
2、企业从事研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3、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4、企业上年度受委托开展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的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且不少于500万元。
组织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发布等环节,对符合条件
的企业列入省研发型培育企业。(由于我司在申报设补贴备、专利申请、软著申请、商标注册、高企、高企入库、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等项目的出色表现,我司规模也日益扩大,由最初十人的团队扩大到现在50人的申报队伍,期待与您精诚合作。)
1、企业申报。企业自主申报,按要求填写附件申请材料,并提供必备的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或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审核。各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审核工作,对照基本条件对所属各县(市、区)、高新区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
3、专家评审。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根据情况可采取材料评审、咨询论证、实地考察等形式。(由于我司在申报设补贴备、专利申请、软著申请、商标注册、高企、高企入库、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等项目的出色表现,我司规模也日益扩大,由最初十人的团队扩大到现在50人的申报队伍,期待与您精诚合作。)
4、发布名单。省科技厅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布省研发型企业培育名单。
支持政策
1、企业自获得省研发型企业资格年度起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2、各地根据省研发型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额给予一定奖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对地方给予培育持。(由于我司在申报设补贴备、专利申请、软著申请、商标注册、高企、高企入库、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等项目的出色表现,我司规模也日益扩大,由最初十人的团队扩大到现在50人的申报队伍,期待与您精诚合作。)
3、省研发型企业全职聘用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各地可按企业的实际贡献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对高层次人才的绩效奖励和项目支持。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
4、省财政安排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省研发型企业优先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