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的目的是指资产评估的原因和用途。资产评估的目的没有公认的限制范围,它一般由委托者提出。资产评估的目的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所有权转移。如帮助潜在买主或卖主确定客观的买价或卖价,为交易提供合理的价格基础;帮助多个财产所有权合并或重组提出申请各自应占的份额;帮助依附于同一财产上的多重所有权分割财产等。
(2)金融、保险的各种原因。如为筹资者抵押、担保的财产估价,帮助银行支付贷款进行决策;为保险公司或承保人提供客观损失补偿的标准和限额等。
(3)为税务部门和纳税人提供各类财产税基的建议等。
(4)强制性收购和补偿。如由于政府或法令要求强制性收购他人财产,对收购方损失程度的估算等。
(5)为投资人提供投入财产所有权价值投资回收的周期等。
(6)破产清算时的财产变现价格估算。
(7)企业经营评价中的财产重新估价等。
在资产评估工作中,确定资产评估目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从理论上来讲,任何资产都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从而具有交换价值。如果我们对某项资产进行评估,无疑是可以评估出该项资产的价值的。但这里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即该项资产的使用价值是在什么条件下产生的。如果为了发挥其使用价值而发生了大量的成本,发生的成本超过该项资产继续使用所带来的预期收益,那么,从评估的角度看,该项资产是没有价值的。因此,在对被评估资产进行评估时,首先要明确被评估资产的目的。目的不同,用途也就不同,资产在使用时所需要具备的条件也就不同,其产生的预期收益也将不会相同。这会影响到评估方法的运用。评估方法不同,评估结果也就不同。因而,可以说,不同的资产评估目的,会导致不同的资产评估结果。不同的资产评估结果,会对评估事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产生不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