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土地承包纠纷怎么办?广州擅长土地纠纷官司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7-23 16:01:05,加入时间:2015年07月10日(距今358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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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是广州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律师,擅长行政拘留不服复议诉讼、违章建筑处罚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行政拘留不服复议;行政诉讼状告城管违法执法行为.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8.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为发包、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使承包者在该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行为。

9.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是多少年?

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是30年,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10.土地承包经营中,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发包方的权利有:(1)经营管理权;(2)监督权;(3)收取承包金。

义务:为承包方提供相应服务。

11.土地承包经营中,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权利:享有经营自主权。

义务:(1)不得破坏土地生产条件;(2)不得荒芜承包的土地;(3)按合同完成生产任务;(4)按合同交承包金或提留。

12.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间,如何调整承包的土地?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的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3.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如何解决?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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