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HT/J75-2007试行》的要求定期对CEMS进行校准。校准和维护的具体内容如下:
1、烟尘监测仪每月检查烟尘吹扫风机风量及空气滤芯。擦拭烟尘探头。
2、烟尘监测仪每3个月进行一次光路调整,机组停机期间进行零点校准。
3、烟气流速探头每3个月进行零点校准。
4、温度压力探头每3个月进行零点校准。
5、烟气采样探头每3个月进行探头清理更换探头砂芯。
6、烟气在线分析仪表每天至少对烟气取样管路进行压缩空气反吹一次。
7、每15天用标准气体校准零点和跨度。
8、每月进行一次历史数据备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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