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 发布时间:2020-08-11 00:00:00,加入时间:2014年07月02日(距今402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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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双软认证/双软认定:

  “双软认证”“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

什么是双软企业:

  “双软企业”是指通过了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

“双软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软件产品登记后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 软件设计人员可以获得《上海市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设计人员专项奖励》。

   2、软件企业认证后享受的优惠政策:

(1) 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2)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 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 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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